为什么要支持电子书破解DRM

DRM是邪恶的。虽然Richard Stallman的很多观点颇为偏激,但就这一点来说,我同意他。 当你买了一本纸书,这本书就永远是你的。你不必担心出版商是否倒闭,反正书已经到手了。而DRM保护的电子书则不同。如果服务提供商倒闭了,你又没有破解电子书的手段,那么你的帐户中购买的电子书就通通化为乌有。除了提供商,没有人知道这些书籍到底是怎么加密的。待到原有的阅读软件已经无法在新系统上运行,原有的硬件已经老旧无法使用,你就永远和你心爱的书们告别了。 当上级机构要求销毁这本书,或者出版商觉得不合适而希望停印,你仍然可以保有你的纸书。没有任何人可以从你手里抢走。有DRM的电子书则不同,你只能乖乖在特定软件和特定硬件上查看。 在亚马逊的条款中,电子书属于亚马逊,他们可以不打招呼就修改或删除你设备里的电子书——虽然上次这样的事件之后,亚马逊已道歉并保证不会再出此事。 在电子书流行之前,音乐和视频大概是最普遍应用DRM技术的行业。DRM和反DRM的斗争也从来没有消失过。音乐电影的DRM技术只是希图保护唱片商在唱片时代的利益而已——想复制一张黑胶唱片而不损失音质是很困难的事情,磁带亦然。因此,想要多份拷贝,就只能多买几张唱片。虽然DRM技术确实限制了消费者的自由——凭什么我就必须用光驱看电影而不能拷到硬盘里!而电子书的DRM不同,与纸书相比,它严重剥夺了消费者的权利。 既然DRM限制的电子书较之纸书少了这么多自由,让消费者无端承受书籍化为乌有的风险,它又有什么脸面卖如今这种价格呢?这种风险当然是体现在价格上的。就现在来说,当然大的电子书出版商的价格就贵,小商家就便宜——因为小商家更可能倒闭。但我以为,还远远不够。 电子书已然没有纸、墨、印刷的成本,排版率多粗劣,发行库存成本几近于零。这已经去掉纸书一大半的成本。保持纸书的利润,也可以比现在的电子书再便宜许多,更何况还需要承担无谓的书籍损失的风险呢? 如果一种电子书服务的DRM不能被破解,我不会愿意使用它。即使使用,我不会愿意付出超过纸书1/10的价格,因为它不值。 传统纸质出版行业的死亡是不远的事情,电子书的大行其道是必然的。然而DRM这一邪恶的技术,必将被众爱书人所抵制。